|
80多岁的李大伯和老伴把54岁的大女儿告上法庭,告她啃老:“她在滨江有套房,还有每月1600块退休金,偏要和我们住一起,自己房子出租。一住就是7年,白吃、白住、白拿,还动不动打人!”
李大伯起诉,要求大女儿腾退房屋,尽快搬走。
上城区法院以“房屋腾退”的案由受理此案。法官多次上门调解,均以失败告终。(本报2月24日曾报道)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李大伯穿西服打领带,头梳得很光,一坐到原告席就开始抹眼泪,旁边的老伴忙递上纸巾。
对面被告席,大女儿背靠座椅,面无表情。
“我是‘农夫救蛇’,是‘引狼入室’啊。”李大伯一张口就痛心疾首。
他眼泪汪汪念诉状:“她啃老啃得乐不思蜀,死赖着不肯回家。砸东西、打人是家常便饭……我们再也无法忍受了!所以,我们要求她赶快回自己家去。”
大女儿反驳:“我天生不孕不育,都是你们把我生成这样的!后来我还得了肝炎,一身是病。就因为这些,老公天天跟我吵架,结婚不到两年就离了。都是你们的错!你们既然生了我,就该养我一辈子!”
李大伯拿起几张照片,情绪激动:“这都是她在家摔东西的证据。”李大伯说不到两句又哭了,他说,自从收到法院传票,大女儿不仅没有半点要搬走的意思,反而又在家里闹得天翻地覆、家无宁日——用菜刀猛砍砧板、用菜锅猛砸煤气灶。李大伯把刀、锅都藏起来,大女儿就又摔碗,根本没法心平气和好好谈谈。
大女儿说,自己也有证据。“病历本!”她跟法官重申,自己一身是病,都是父母的错。
法官问她,为什么自己有房不去住,非要和老两口挤在一起:“他们房子也不大的。”
大女儿不吭声。
法官又转头问李大伯:“你身体怎样?”
李大伯摇摇头,叹气:“我两年前就开过刀了,癌症,我爱人也浑身是病,开了5次刀了。”他又哭了。
“那由你的长女来照顾你们不好吗?”
李大伯哭着摇头:“我们和她,水火不容!”
他请求法官给他点时间,他要好好讲讲家里的情况。
他说,7年前,大女儿和老公闹离婚,被老公打得鼻青脸肿跑回家中,老两口出于亲情才留她暂住。没想到,她一住下就不肯走,好吃懒做,横行霸道,有一次还用刀划了他三刀。李大伯开完刀后,大女儿不仅不照顾他,还让他睡沙发。“她是家里的老大,我们都怕她!我们要她回去,她说我们没有人性、是畜生、是放屁。”
“伙食费,她最开始还一个月交100元,后来也不交了……”
大女儿把怀里的皮包往桌上一甩,指着李大伯吼起来:“你胡说八道!我一个月交你们400元的!”
李大伯和妻子也站了起来,说,到后来根本一分钱没给。
“那随便你们,你说交了就交了,说没交就没交,都是我不对!”大女儿大声叫。
“你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你们一点没错,都是我的错!”大女儿也开始哭。
法官几次敲法槌,双方终于安静下来,都在抹眼泪。
法官问是否愿意调解,两边都说同意。
事实上,法官上一次上门调解时,两边都已经做出了一定让步。李大伯要女儿今年10月前搬走,“只要她在10月前搬走,我们愿意每个月补贴她500元,连续补贴两年。”大女儿说,搬走可以,不过要到年底才行,“我和我的租客是签了合同的,10月如果我收回自己的房子去住,是违约的。”
法官劝老两口体谅女儿的实际情况,再让一步。
李大伯拉着老伴的手,两人耳语了几句,对法官点头:“好!”
“如果你不在12月31日前搬走,我承诺的那些补贴你就一分拿不到!”李大伯边在调解书上签字边对女儿说。
大女儿眼睛红红:“你放心,我会搬的!”
法官让李大伯放心:“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搬走,你可以拿着调解书到法院来要求执行。她还不肯走的话,我们的执行法官会带人到你家,把她的东西都搬出去,强制她搬走的。”(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