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286|回复: 26

女人又有几个是“好东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19 09: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一女人在QQ上跟我开玩笑说,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那么你们女人又有几个好东西?男人偷情、背叛老婆、不忠、吃软饭、说话不算话。女人呢?难道男人偷情不是在跟女人偷吗?难道男人背叛老婆不是为了其他女人才背叛的吗?假如这些其他女人是好东西,闪一闪或让一让,义正词严铁骨铮铮,男人想偷情想背叛能上哪里偷情背叛呢?男人对感情不忠不义,女人如果个个都忠义,哪来的第三者?说男人欺骗女人,上床之后就分手,谁规定上一次床就得上一辈子?再说,上床也是女人乐意的啊,难道一个巴掌拍得响吗?更何况,说分手也不只是男人,也有男人一心以为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结果被女人一句“咱们不合适”辞了的呢,男人能说什么?男人花女人钱叫吃软饭,女人花男人的钱呢?千百年来,女人一直名正言顺地花男人的钱,男人说过什么没有?女人还美其名曰: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千百年来,女人理直气壮地花男人的钱,要男人养着,那是因为男人是女人惟一的老板,您娶了人家,就相当于现代企业跟人家签了工作合同,人家作为你的老婆,为你洒扫庭除、生儿育女、孝敬老人,那您可不就得给人发工资养着人家?像陈世美,现代社会丢一句“感情没了”就完事,但在古代,感情有没有不管,到了大堂之上咱先要讲良心,如果昧着良心做事那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所以说呢,时世异也,时代不同了,咱谁都别拿“千百年来”的规矩说事。

     到了现代这个年头,女人发现男人变心不算违法,通奸也不算犯罪,你上法院打官司,耗时耗财,说破上天,一句“不爱你了”,你能怎么着?法官再同情你,也不能牛不喝水强按头不是?所以说,女人也就想得开了,何苦一棵树上吊死?为什么要委屈自己?而女人只要一想开了,那么,“失去的只是锁链”,而得到的“将是整个世界”。所以,有的女人会说,我从来不为做过的事后悔,我只为没有做过的事后悔。男女之间,做过的事有什么可后悔的?除非是你们上了床,你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而男方有艾滋病。

     因此,女人明白了以后就会懂得,与其像个怨妇似的抱怨“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不如相信男人个个都是好东西,然后享受男人。就像我手机上前几天收到的一条短信,据说是一著名女强人的雷人语录精选版:1:我从不依赖男人,但我需要男人。2:床上用品应该选用品质好的优等货,包括男人。3:虽然我名花有主,希望你敢来松土。4:不要为旧悲伤浪费新眼泪。5:如果有一天我变成流氓,请告诉别人我纯真过。

     当然,如果一个女人活到这个分上,那她就不是一般的女人。一般的女人,被男人伤害过,就会恨男人怕男人,但不一般的女人,即便被男人伤害过,也还是会爱男人。哪怕她之前被男人甩掉N次,她还是会N+1次地爱上。对她们来说,男人有什么可怕的呢?可怕的是没有男人!

发表于 2010-10-19 09: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何必找借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4 09: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6_197:}雷人语录写的好,建议人肉收索下!{:6_24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4 09: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好。。实在说的好。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4 09: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说的很在理{:6_19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4 09: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也有点道理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4 12: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好光面堂皇的借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4 14: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偷情 属于 邪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4 19: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福州
不要管别人好不好、男人女人都是平等的
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4 19: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不要管别人好不好、男人女人都是平等的
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