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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死缓”改“死刑”,国人为何力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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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8: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size=+2]李昌奎“死缓”改“死刑”,国人为何力挺死刑?

[size=+2] 【前言】

[size=+1]  云南男子李昌奎强奸同村少女,并将受害人及其3岁弟弟杀死。该案一审李昌奎获死刑,二审因自首情节改判为死缓。云南高院称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该案将成一个标杆等言论更是引起广泛议论。时至今日,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size=+1]  不管李昌奎的死刑,是不是迫于舆论压力的产物,至少,目前的结果偏向公众意愿。中国人为何力挺死刑?本期猫扑话题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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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 【李昌奎杀人案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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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受害人王家飞,年仅3岁的王家红也没能幸免

[size=+1] 1)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摔死其3岁弟弟,因自首“免死”。

[size=+1] 2009年5月16日,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后摔死其3岁的弟弟,他于2010年被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高法认定李昌奎自首且认罪态度好赔偿积极,终审判处其死缓。受害者家属对此“免死”判决表示不满,称凶手是在公安机关追击下被迫自首。

[size=+1] 2)云南高院: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判李昌奎死刑,这个案子10年后会是一个标杆。

[size=+1] 李昌奎强奸杀人,一审获死刑,二审改判获死缓。对此,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称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他表示,这个案子10年后会是一个标杆。引起众怒。

[size=+1] 3)8月22日,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size=+1] 8月22日,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云南高院认为,李昌奎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自首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此前二审定罪准确,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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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 【李昌奎“死缓”为何引众怒】

[size=+1] “杀人偿命”这种说法,虽然有些许偏激的意味,但在中国这个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奸杀两条人命,而且手段极其暴力残忍。如此恶行,竟能因为“自首”这个原因而免除死刑。于情于理于法,大多数公众都是不能接受的。

[size=+1] 同时,云南高院“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这个案子10年后会是一个标杆”等种种言论,把“精英阶层”与“普通民意”剥离在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立场,两股力量碰在一起,自然剑拔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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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 【废除死刑,专家向左,公众向右】

[size=+1] 对于废除死刑的争论,专家学者与普通民众的观点非常对立。

[size=+2] 专家:支持废除死刑,废除死刑彰显尊重生命权

[size=+1]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勋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表示,“众所周知,生命权是个人最重要的权利,是其他所有权利的基础,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宪法的保护。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就意味着剥夺其所有其他的权利,就意味着对此人的消灭。一个人愿意赋予他人(或者国家)消灭自己的权力吗?恐怕很少有人愿意这么做,要想就这一点全体达成一致恐怕极为困难。”

[size=+1] 很多的专家学者都从“生命权”角度支持废除死刑。另外,与国际文明接轨、死刑并没有那么大的威慑力、非暴力性的经济犯罪危害不足以处以极刑……也都是专家们的理由。

[size=+2] 民众:不能废除死刑,否则会进一步造成社会不公

[size=+1] 目前普通民众反对废除死刑,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几个缘由:1.现在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公平的现象很多,要严厉打击犯罪才行。2.死刑具有威慑力,废除死刑就是纵容犯罪。3.不能废除死刑,否则就是便宜了贪官,贪官非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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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  【中国人为何力挺死刑】

[size=+1] 有许许多多的中国法律专家一直致力于推动在中国废除死刑,但调查却显示:大多数民众(可能有86%以上的人),至少认为死刑在一定范围内是可接受的。为什么专家的立场和民众的态度会出现这么大的反差?难道能说这么多民众是思想意识落后吗?恐怕不尽然。

[size=+1] 其实这些专家低估了现阶段(也包括之前的历史时期)死亡对于中国人的威慑力,却高估了自由对于中国人的吸引力。失去生命是刚性的、绝对的,死亡使人生失去了一切希望;而失去自由则是相对的、弹性的,因为只要活着人生就仍然还存在希望,哪怕是生活在监狱中;这也是中国人为什么朴素的坚信“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除非国人的文化心理发生根本的变化,否则对某些类型的犯罪如果不判处死刑,还是会让国人难以接受。不能老用外国的经验说事儿,这里是中国,砖家们就应该更多的琢磨中国人的心理,或者去想办法改变国人的心理。

[size=+1] 西方对于死刑的反对有着深刻的基督教文化的背景(他们把自由、尊严、责任和承诺视如生命),但在中国却缺乏与此相近的文化背景,忽视这一点,盲目的奢谈废除死刑只能导致南橘北枳。虽然中国社会终有一天要废除死刑,但那需要中国文明的全面发展达到某种程度;像苏格拉底那样,人们对生命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多数人把自由、尊严、责任和承诺视如生命,把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看得高于原始的生命本能;也许到那时我们再来谈论彻底废除死刑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发表于 2011-8-25 0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83:}给力,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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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9: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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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纯属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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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9: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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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1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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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13: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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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西兰
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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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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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15: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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