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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蚕食中国南海60年:究竟向谁借的“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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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9: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内容提要】菲律宾总统阿基诺访问中国在即,有关中菲南海争端的话题将会再次引起热议。上月底,阿基诺在菲律宾国会发表国情咨文称:"我们不想增加与任何国家的紧张关系,但是我们必须告诉全世界,我们已经准备好保护属于我们的东西。"       事实上,南海从来不是菲律宾的,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菲律宾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蚕食中国南海,实现了事实上对南海的占领,然后又想尽各种办法为自己的侵占行为寻找各种理由。

民间与政府互动觊觎南海

      1946年7月4日,菲律宾获得独立。此后十几年的时间里,菲律宾国内出现的民族主义思潮席卷了整个菲律宾,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菲律宾野心勃勃地扩张自己的领土。
      菲律宾一直在等待机会。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和约》签署,根据和约,日本宣布放弃对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的权利、名义和主张。
      和约签署后,菲律宾认为机会来了,它立即抓住机会,发表声明称,直至目前,盟军并没有解决南海群岛的归属问题。因此,只要这个群岛仍维持现状,它就向菲律宾或盟军成员国国民平等地开放。
      1957年2月16日,加西亚在记者招待会上再次声称,所谓南沙群岛于二次大战时为日本所占,日本根据旧金山和约放弃,并将之交给盟国,菲律宾认为盟国有权加以处置。菲律宾是盟国之一。
      加西亚在致克洛玛的信中也提道,南沙群岛既是新浮出水面的,未包括在地图中,且未经占据,也无人居住,菲律宾人当然有权作经济开拓与垦拓。根据国际法,在任何国家未建立专有主权时,其他任何国家的国民都有这一权利。
      菲律宾这些言行根本就是颠倒是非,南沙群岛一直以来就受中国政府管辖,根本不是没有占领、无人居住的岛屿。
      菲律宾的行为遭到了中国台湾的强烈抗议,1957年2月23日,针对中国台湾地区的抗议,加西亚仍然坚持,南沙各岛是未经占领的、没人居住的岛屿,外人可自动前往作经济开发和居住。
      正是在这样的支持和鼓励之下,1957年5月13日,克洛玛再次率领一群菲律宾人侵入南沙群岛海域,企图移居南沙群岛之南子礁,实现事实上的占有。

为正式占领南海寻找理由

      上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期,经过探测发现南海蕴藏石油,菲律宾立刻加快了侵占南海的步伐。从1968年开始,菲律宾已经分别在南沙群岛的南钥岛、中业岛和北子岛设立哨所。
      随后的两年,菲律宾派兵先后占据了马欢岛,费信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仁爱礁等9个岛礁。接着菲律宾开始在各占据的岛礁上驻军,并建设各种军事设施。
      1971年7月10日,中国台湾地区的军舰在南沙群岛向菲律宾海军船开火。时任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以遭到炮击的海军船没有武装为借口马上召开菲律宾国家安全会议,讨论南沙群岛的地位问题。
     马科斯在记者招待会上称,南沙群岛是所谓“有争议的”岛屿,菲律宾认为这些岛屿并不属于任何国家,对这些岛屿的“占领是决定的因素,占领就是控制”。菲律宾正式提出声明,并送“外交照会”给中国台湾地区,要求中国台湾撤走在太平岛上的驻军。
      菲律宾要求台湾地区撤离太平岛驻军的理由就是:由于克洛玛的占领,菲律宾已经对群岛拥有法律权利,中国台湾地区驻军对菲律宾安全构成威胁。
      1974年12月4日,菲律宾政府宣称,由于克洛玛意识到他个人的领土主张无法与中国台湾对抗,才决定签署“转让证书和弃权声明书”,将在南海的“自由之地”全部领土转让给菲律宾政府。

加强控制与资源开发

      菲律宾实现对南沙群岛的侵占以后,一方面开始处心积虑地加强对这些岛屿的控制,另一方面也开始加强对南沙群岛海域资源的掠夺。
     为了控制所占领的岛礁,菲律宾采取单边行动加强对岛礁的巡逻并建立灯塔、缉捕或驱逐在这些岛礁附近作业的他国渔民尤其是中国渔民;不仅如此菲律宾还通过摧毁中国在部分岛礁的主权碑等手段行使所谓的主权。
      近年来,菲律宾扩充所占南沙岛礁上的军事装备,积极推行海军现代化和国防现代化,尤其是在美济礁事件后着手强化海空军力量。菲律宾还准备通过招标在南沙群岛建立雷达系统,加强对中国南沙群岛设施的监控。

美国最怕看到两岸联手

      南海问题表面上看是中国与菲律宾、越南等国的领土纠纷,实质上这些国家很希望能拉美国入伙。
去年7月,美国务卿希拉里公然声称,南海的自由通行攸关美国的国家利益,引起中国强烈不满。
      今年7月希拉里虽然口风变软,声称“美国对南海问题不持立场”,但同样“小声”表示了美国对南海的利益主张。
     “这么复杂的情况下,美国对两岸在南海问题上的互动会非常敏感。”
发表于 2011-9-3 2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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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2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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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2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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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喀里多尼亚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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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22: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路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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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2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哎~{:6_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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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2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斯里兰卡
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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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2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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