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824|回复: 10

法国网友悬赏万元广东寻子续:失踪女友现身反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9 13: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0.jpg   ■李龙向记者提供的三人合照。

1.jpg   ■李龙一再强调希望要回儿子。新快报记者 龚吉林/摄

  “法国网友悬赏万元寻子”追踪

  法国男子李龙昨日约见律师,称将就抚养权继续上诉

  ■新快报记者 刘操 黄琼

  连日来,法国男子李龙在微博上频繁发帖称被一名广东女子邱某雅骗去儿子,他还把自己抱着儿子的三人合照贴出,引众多网友热议(见本报昨日A11版)。昨天上午,李龙又前往广州天河区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调查他遭到骗钱的事。而被李龙指为“骗子”的邱某雅昨晚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称,“李龙才是骗子。”

  “要回儿子后让她坐牢”

  昨日,李龙向新快报记者提供了一份户口本。他称,户口本上一个曾用名是“邱某丽”,现用名是“邱某雅”的女子正是其儿子的母亲,也是她将儿子“抱走”的。记者看到,邱某雅出生地为广东阳江,出生日期为1975年。为证明邱某雅身份有问题,李龙还向记者提供的一张头像为邱某雅的身份证图片,其姓名为邱某明,出生日期则为1984年。李龙说,自己在网上发帖已经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他的本意是“一方面要回自己的儿子,一方面让邱某雅去坐牢”。昨天上午,李龙委托的甘律师表示,他已经受理了李龙被骗的案件,“将对他所说的被骗经历做详细调查”。

  李龙的儿子被邱某雅带走后,他向天河区法院提起了抚养权的诉讼,但输掉了官司。昨日李龙表示,他会继续上诉。

  女事主称对方才是骗子

  昨晚8点半,新快报记者终于联系上了邱某雅,她表示,得知李龙在网上发帖之后非常震惊,“他对我的生活、家人、朋友影响都是很大,我也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邱某雅说,李龙才是一个骗子,“来这里骗财、骗色”。她与李龙于2009年底相识,当时她住在一栋公寓的楼上,李龙租房住在她楼下。邱某雅称,当时李龙主动找到她献殷勤,经常嘘寒问暖。“之后我受骗了,他根本不是法国人,而是土耳其人。”邱某雅说,在她和李龙交往的过程中,她逐渐发现对方没有工作,也没有钱,而且脾气非常暴躁。“我们在一起以后,我就不能见我的父母,也不能见我的朋友,只要我打电话给他们,他就会拿我的电话来摔。”邱某雅说,她只和李龙短暂交往了2个月,随后就提出了分手,“但他想将我所有的房产、车子、企业过户到他自己的名下”。

  “失踪”是想躲开纠缠

  对于被李龙指在交往时自己已经有丈夫的说法,邱某雅表示,自己和丈夫早在认识李龙前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我根本就没有去骗他,跟他交往前已是单身。”昨日,邱某雅还声称,自己的几家咖啡厅根本没有李龙的股份,且咖啡厅的开业时间均在认识李龙之前。

  而对于儿子是否和李龙所生的,邱某雅称,这个问题她也不清楚,“可以和李龙去做亲子鉴定,但我不希望孩子是他的”。

  邱某雅称,之所以李龙回到法国后又来广州,是因为李龙在他们分手后将她的电脑和身份证一并偷走。“我需要给孩子办准生证,所以没办法才给他打电话。”邱某雅说,李龙从回来后就一直向她要钱,并且“赖”在她的身边,直至孩子出生。“他一直想骗我的钱,看钱骗不到,就想到有个孩子也不错。”邱某雅表示自己并不是玩失踪,而是想躲开李龙的纠缠。

  儿子抚养权一审:未满两岁归生母抚养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天河区法院获悉,今年6月,该院对李龙和邱某雅争夺儿子抚养权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因孩子仅3个月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孩子判给其生母抚养。其后,李龙对此不服,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了上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据了解,涉案孩子为两人非婚生子。在一审中,李龙和邱某雅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两人都对对方进行了大量“控诉”。李龙指称邱某雅有老公还与其同居并生子,并称与其合伙经营生意时被其欺骗,还称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但却拒绝进行亲子鉴定等。而邱某雅则指出,两人相处中李龙有家暴行为,同时认为其经济来源不正等。

  不过,因与该案无关,一审法院并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核验等。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的,可由有父方予以抚养。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人的非婚生子于今年3月出生,到今年6月一审判决时,孩子才三个月大。因此根据上述审理意见,孩子原则上应该归其生母抚养,而其父亲在庭审中也并未提出其母亲存在任何不适合抚养的法定条件,因此一审判决将孩子交由生母抚养。

  答辩状针锋相对

  昨日,李龙向新快报记者提供了一份上诉材料,材料为李龙对邱某雅向法院进行辩解后,他予以的反驳。双方对此答辩状均予以了确认,部分摘录如下:

  ●关于家庭暴力

  邱某雅:李龙性格极度偏激,还常对自己及其家人使用家庭暴力。

  李龙:因为邱某雅欺骗和借口谎话太多,所以一气之下自己会有偏激。又因为邱某雅常去约会她的老公和一些不清楚的男人,自己才不相信她所说的话。

  邱某雅:李龙2010年12月从法国回到广州后,明知我已经怀孕还经常打骂,致使自己多次腹痛,先兆流产。

  李龙:邱某雅自己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上长了两个子宫肌瘤,医生决定要消除子宫肌瘤,最终连孩子一起拿掉。

  邱某雅:孩子出生后李龙对孩子经常施以暴力,孩子一哭闹,就将其用力地扔在床上,甚至捂住小嘴。

  李龙:天下不可能有这样的父亲,我每天都要工作20多个小时,而且经常抱孩子,佛山山水广场的员工都可以作证。

  ●关于经济状况

  邱某雅:李龙在中国无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济状况较差,也没有固定的居所,日常生活的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李龙在法国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及固定的居住,甚至回到法国后仍需要自己经济支持。

  李龙:我在浙江义乌一家大公司担任市场总监,在台州的学校教书等工作收入丰厚,在法国有房子有汽车,而且在法国学习MBA的工作管理。

  邱某雅:我自己有经济来源稳定,有固定的居所。自己创立经营几家企业,其发展已经走上正轨,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拥有多处房产和汽车,经济条件优越,完全有能力抚养小孩。

  李龙:邱某雅没有钱,没有房,更没有固定的居所,欠银行的债,还被上门讨债。

  ●关于照顾孩子

  邱某雅:我怀孕需要照顾期间,李龙却不在自己身边,他甚至在2010年8月跑到浙江台州,在台州晚报公然征婚相亲。

  李龙:邱某雅离开自己,我每天都在思念她,晚上不能入睡,痛苦绝望。而身边的同事和朋友看到我因此无法安心工作,就帮自己去征婚,希望自己能放下一切的烦心和痛苦。

  邱某雅:李龙没有对自己及孩子尽到最基本的义务。

  李龙:邱某雅天天让我帮带孩子。


发表于 2011-10-29 15: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长兴草民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9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啥都不想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9 22: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我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9 23: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2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0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菲律宾
{:6_183:}顶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07: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这个世界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0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天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1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1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83:}顶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