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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梅州市大埔县高陂派出所所长成为网络诽谤案第一被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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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1: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有困难找po~lice”这句话在中国的街头随处可就,而在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派出所却变成了“po~lice制造困难”:
  
  2011年8月,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留田村两村民小组村民因大埔县高陂陶瓷公司与高陂镇留田村两村民小组的土地纠纷在网上发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正面回复其争议土地的权属问题。这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有关部门拿出正式的有关文件正面回复村民即可得到解决的问题。然而,该县的高陂派出所所长陈扬军却出于其个人的目的,不仅没有本着为人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反而在网上并且是利用单位高陂派出所的公共财产(电脑),大肆发表不真实的言论,带有诽谤性质的语言攻击留田村该村民小组声望较高的一两个村民,不但使问题进一步恶化(后来在该土地争议过程中有一村民受伤,后经有关部门正面回复解释后此土地纠纷得到了解决),并导致受诽谤的其中一个村民因精神受到严重打击而入院就医。此事经起诉法院证实系大埔县高陂派出所所长陈扬军所为,然而到目前为止,陈所长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甚至大埔县公安局一领导说不需要处分,说不定这起诽谤案官司可以打羸。而且陈所长不但没有承认错误,还发手机短信恐吓威胁村民的家人,并且还到处私下放言说,只要其是所长,只要其是执法者,以后不怕没有机会去搞死这两个村民的家人,跟po~lice斗简直就是找死,搞死他们是活该。难道执法者违了法就不用受到法律的制栽吗?难道执法者就可以胡作非为?难道执法者就是这样执法的吗?陈所长作为一个派出所所长犯了法就不需要受到处罚?作为一个派出所所长就是专门来欺压百姓的?现代文明的中国怎么还会有像陈扬军所长这样的执法人员存在?
  
  同时该所的一名新警的父亲不懂一点电脑却也能够在家在同一网上攻击该村民,也是让人匪夷所思!
  
  以下是该县法院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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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3: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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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3: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6_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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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3: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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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4: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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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5: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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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5: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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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5: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纯属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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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6: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6_183:}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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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06: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斯里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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