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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婴的长兴爸妈宝宝想你了,民政局喊你们带他回家吧,长兴人转发一下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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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3: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6月22日一名婴儿被发现在林城镇姚洪村路边,被发现时身上有出生年月的纸条。也就是说,宝宝是被遗弃的。
民政局规定超过一定的时间,就被视为弃婴,宝宝爸爸妈妈,如果你们现在后悔还来得及的,宝宝很健康,等着你们接他回家
唉,说什么呢?其实也没必要对父母进行过多地谴责,不到万不得已,谁家的父母会舍弃自己的孩子。只是希望这对父母的状况近期有改善,如果想让宝宝回到身边,现在还来得及。按照下面公告中的电话联系县民政局吧!祝福你们一家人!

也请大家把这条消息扩散出去,希望宝宝的爸妈早日看到!

U8273P911DT20130620120932.jpg

长兴县民政局公告:

    某女婴,2015年5月20日出生,2015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许发现被遗弃在林城镇姚洪 村路边,被发现时身上附有出生年月的纸条。
请该女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长兴县民政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联系电话:6023665。

长兴县民政局2015年7月7日







发表于 2015-7-7 13: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
小白一个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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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3:36: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还有这样的父母,竟然发生在长兴,是有啥原因,可以跟政府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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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3:36: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还有这样的父母,竟然发生在长兴,是有啥原因,可以跟政府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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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3: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能领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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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3: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丽水
真不敢想象,长兴竟然会有弃婴这种事情发生,我们养个孩子都当个宝。怎么会舍得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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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6:31: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我喜欢女孩,我能领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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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7:5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不懂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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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中虫仙 未绑定微信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7-7 23: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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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10: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
我擦!我要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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