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6668|回复: 15

五峰溺水男孩打捞上岸,一人死亡一人仍在重症监护【独家现场照片视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27 20: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
痛心!五峰溺水男孩打捞上岸,一人不幸去世一人仍在重症监护
消防消息:我们确实是接到了这起报警,目前已赶往现场救援。
据长兴县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记录,下午14时38分,120急救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雉城街道五峰水库有两名孩子游泳溺水。
  14时54分,救护车赶到现场,一名溺水者已被抬上岸。长兴县人民医院和雉州医院两组急救人员现场施救,轮流对溺水者进行了五个循环的心肺复苏。
  15时,溺水者被抬上救护车送往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15时45分被转入重症监护室救治。
  18时30分,重症监护室王中英副主任医师告知,孩子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自主呼吸时有时无,生命体征不稳定,情况不容乐观。
第二名溺水孩子于15时50分被抬上岸,当时已无生命体征,15时59分被送到人民医院,经全力抢救,17时19分宣布不幸死亡。

  急救大厅外,溺水孩子家长的跪求、恸哭,让人心碎,不忍直视!
  溺水者的一名亲属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今天下午,9名孩子相约一起前往五峰水库游泳。14时30分左右,几名小伙伴发现其中两人不见了,出大事了! 
  据病历登记,两名溺水者均居住在新丰小区,前后被送到的两名孩子分别只有17岁和16岁,花儿少年就这么突然的消逝了,这是一种怎样的痛!
【由于微信不支持本地视频播放,请下载长兴论坛APP查看视频】

五峰水库有两个小屁孩,一个救上来了一个沉下去了。
楼主补充:就刚刚不久,孩子父母该多着急啊。暑假了,应该多普及知识。水火无情救上来的目前送医院了,还有个在河里正在打捞。期待奇迹会发生,哪怕很渺茫
IMG_1007.JPG IMG_1006.JPG IMG_1005.JPG IMG_0999.JPG IMG_1008.JPG IMG_1009.JPG

延伸阅读:如何防溺水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3、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4、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以上内容,经过管理员编辑整理】



评分

参与人数 1龙币 +50 收起 理由
www_4464@qq.com + 50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7-27 20: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刚刚看完了这个现场的高清视频,内心强烈的震撼,这么一条生命就陨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00: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虹口区
夏天还是不要去水库游泳了,太危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01: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金华
小孩子好可怜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01: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去水库游泳真的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01: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
我要回家教我小孩学游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11:20: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
好帖必须得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17: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回个帖子,下班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23: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无锡
好帖必须得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9 10:0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