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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有关房屋出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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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0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
我租了个门面做小超市,,合同期是5年,住了一年半..现在还没有到期.但房东要把门面收回去给他朋友做小超市.
  合同里只有约定违约金1万元.没有约定别的违约条例..
  若房东到时强行把门面收回去,,他应该赔偿我什么费用..(他只说付1万元违约金.),他是一定要收回门面..
  但我装修就去了近1万了.更重要的是到时我的东西,也就是货品没有地方去.这些是不是也要他来赔偿...
  如果起诉,,一般会得到哪些赔偿..主要是违约金+装修+货品的处理..
发表于 2010-1-12 22: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应该只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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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1: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违约金低于损失可以请求法院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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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1: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你可以要求其向你支付违约金、装修损失、退还部分租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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