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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结束我县房产市场交易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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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2 20: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日前,记者从我县房管部门了解到,2010年1月份,我县房产交易实现开门红,数据显示,1月份我县销售商品房754套,总面积8.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9%,1月份房地产销售额为3.64亿元,去年同期1.27亿元,同比增长187%。

    在我县2009年出台的 《长兴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执行期限结束后,2010年1月我县房产交易持续红火,表明我县房地产市场是健康稳定的。2009年我县出台的《长兴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规定对个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交纳契税、印花税给予全额补贴;对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在取得房屋所有证后,按所交纳契税、印花税的25%给予补贴。这一举措,大大促进了我县2008年底大量库存现房的销售。如今该政策执行期已经结束,2010年我县是否将会出台新的政策,我们将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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